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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屬台東縣政府一級單位,設處長一人、副處長一人、專員一人,下設有文化資產科、藝文推廣科、圖書管理科、表演藝術科及視覺藝術科等五科,處內同仁計有47人。

  • 圖書管理科
    掌理蒐集、整理、典藏適合民眾所需之各種圖書資訊及地方特藏,建立資訊查詢及數位化資源,提供閱覽、參考及資訊服務,輔導鄉鎮圖書館業務之發展。
  • 表演藝術科
    各類表演藝術的執行及策劃,台東縣表演團隊之立案登記,街頭藝人許可證業務申辦登記,縣內表演藝術團隊之扶植,國內外表演藝術交流活動之策劃,藝文中心各廳室場地之租借及合辦業務,演藝廳劇場活化業務,文化廣場租用,藝文中心場館維護與保養。
  • 視覺藝術科
    各項美術創作展覽,鐵道藝術村經營管理,鐵道藝術網路計劃,公共藝術之設置,臺東美術館之籌建,台東美展,台東資深藝術家獎及文馨獎,國際視覺藝術交流活動之策劃,文化志工,溫泉藝術節.
  • 藝文推廣科
     辦理花東綜合實施方案-孕育臺東生活品牌文創計畫、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、社區營造第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、聖誕節暨跨年晚會活動、文化講座、文化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業務、臺東文化月刊彙編出版業務、文化志工服務等業務。
  • 文化資產科
    文化資產業務。遺址管理維護。民俗及有關文物蒐集維護、文獻誌書出版及期刊出版發行。縣史資料室及特色館管理。歷史建築的調查及再利用。離島建設方案-蘭嶼(雅美族)文化。地方文化館輔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