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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新竹市文化局自1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,受理「112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計畫」 。

  • 日期:111-12-07
  • 資料來源:表演藝術科

一、    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。

二、    受理申請場地、檔期及收件期限:

(一)    場地:本局演藝廳(音樂廳、國際會議室、竹影城跡)及本市各展演地點。

(二)    檔期:112年8月至12月。

(三)    收件日期:自112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,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三、    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,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https://culture.hccg.gov.tw/自行下載。

四、    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。

五、    本市「新竹市圖書館總館暨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」進行中,因工程位址緊臨演藝廳,屆時或有工程擾動及停車便利性等問題,提案前亦惠請團隊統合納入評估考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