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苗北藝文中心展覽場地(演藝廳、實驗劇場),開放供國內藝文團體辦理文化藝術展覽用途。二、申請及收件時間: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0年9月21日止。三、展覽場地租用申請,請依苗北藝文中心官網 https://miaobeiac.org之「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展覽申請須知」流程,完成場地檔期申請作業。